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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课程考核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09-12-18

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课程考核工作安排


各学院(系):

为了做好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课程考核工作,请各学院(系)组织师生认真学习《同济大学本科课程考核工作条例》(附件1),并结合以下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1.        考查课通常在第17周内的上课时间进行,由各开课学院(系)安排。

2.        考试课在考试周(第1819周)内进行,考试时间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3.        考试课的期末考核安排已排定,排考结果现已对教务员老师开放,请各学院(系)仔细核对排考结果,如有问题请于12月18日前及时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嘉定校区直接找嘉定校区教务科,电话:69589848.

4.        及时做好监考教师安排工作,加强监考培训,强调监考职责,切实做好考场违规、违纪行为的预防工作。并于12月22日前将考试课的监考教师安排情况上网填写完毕。

5.        通知学生12月19日后可上网查询考试课的期末考核安排,组织学生按时参加考试。强调考试纪律,杜绝作弊。

6.        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期末考核试卷的命题及印制工作。
1)无论考查、考试,凡是以试卷形式进行考核的课程,都要求有AB卷及相应的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2)试卷要求采用统一格式(附件2)。
3)命题环节中,试卷要求由命题教师、审核教师签字,并作为存档的空白试卷用;印制环节中,试卷上命题教师、审核教师签字的栏目必须隐去。

7.        期末考核期间各学院(系)须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巡视考场及学院值班。巡视、值班人员应在考前15分钟到岗。

8.        组织监考教师准时到位,尤其是每门课程负责试卷的老师务必准时到位,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9.        凡是以试卷形式进行考核的课程,无论考查、考试,都要求卷面成绩以百分制形式记录,并在“同济大学试卷质量分析系统”中完成试卷分析工作。

10.    针对多校区办学的现状,各学院(系)应针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同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由于各种原因,监考教师不能及时到达考场时,须及时与学院(系)取得联系,说明情况。
2)多校区同时开考的课程,应能够及时调用备用考卷。当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其中某个校区考试延误时,启用备用卷为该校区学生进行考试。
3)如果监考教师未能及时到场,学生应在考试教室等候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