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6日,由同济大学中国战略研究院/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主办的同济大学社会科学前沿讲座第99讲在同济大学衷和楼1802会议室成功举办。本次讲座邀请了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何怀宏教授作题为“从《永久和平论》到《万民法》”的主题演讲。本次讲座由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门洪华院长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邵滨鸿研究员、同济大学人文学院陈家琪教授、同济大学人文学院刘日明院长以及同济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教师、博士生、硕士生60余人参加此次讲座。
在本次讲座中,何怀宏教授从《永久和平论》和《万民法》两部经典的文本入手,从康德和罗尔斯在哲学思想上的联系展开,进一步对政治哲学中理想主义中的战争与和平展开思辨,以深入浅出的方式为同济大学师生带来了一场精彩的学术讲座。
首先,何怀宏教授对康德《永久和平论》的文本进行细致解读,既从文本出发探讨康德的哲思,又结合历史环境,对于康德理想主义思想在彼时战争与和平的激荡中保有的目的论立场进行分析。何教授详细解读了《永久和平论》的六条预备条款。第一,任何和平条约如果在签订时保留了在将来发动战争的隐蔽的可能性,都不应认为是和平条约。没有同时消除已知和未知的战争根源将只会是缔结停战协定而非和平条约。第二,任何独立自主的国家无论大小一律不得由另一个国家继承、买卖、赠送、交换以收为己有。第三,常备军的建立扩大和保持本身往往成为战争原因。第四、国债不应当被当作策动战争的手段。第五,任何国家不能暴力干涉其他国家宪法和政府,外来干涉本身就是一种丑闻。第六,暗杀、投毒、撕毁投降、策反等破坏互信的敌对行为将使得和平成为泡影,进而引起毁灭性战争。
何教授在逐条解读文本的同时,还强调了对和平“可能性”和“可行性”两个角度的不同解读。何教授指出,根据康德学说,没有本来意义上的自然法权,国家中的状态是人唯一真实的自然状态。在正式条款中,康德强调共和制的国家公民宪法;国际法建立在自由国家的联邦上,而绝不存在关于战争的国际法;世界公民法应当以普遍友好接待的条件加以限定。何教授进一步解释了康德的共和思想,即康德理想中的共和制并不是指的传统意义上政权组织形式,而是更强调法律宪制的一面,康德的共和国是指法治和自由。关于永久和平的保障,何教授讲解道,康德根据三种合法关系,以自然给自身预设了三类目的:国家公民法将每个人统一到国家里;国际法设定了每个民族分离的目的,并以均势出现产生持久和平;贸易精神在自利基础上建立了难以通过国际法产生的安全。
在开战伦理的问题上,何教授认为需要区分涉及到战争的“原因”和“理由”。从主观原因到目的动机,再到多种多样历史的、自然地、地缘政治的等等客观原因都需要进行深入思考。何教授强调,战争行为的伦理必须是严格的,尊重目前的领土边界现状作为一般公认的准则,在古代和现代也有明显的差异;当舆论和道义的制约较小的时候,一些原则将很难再有效行使。《永久和平论》尽管没有详尽包括康德的法权哲学的各种根据,但是完全包括了其法权哲学的全部成果。
在讲解罗尔斯的《万民法》之前,何教授指出,康德和罗尔斯相隔两百年的两位哲学家有些共同的特点,他们都关心和平、关心人的最大利益安全。即便是流血冲突的各方甚至发动战争者也都追求和平与安全,但他们的这种理想与其缔造的现实之间存在着鲜明讽刺的对比。何怀宏教授介绍罗尔斯从内部体制出发,划分出的良序社会和法外国家两种类型下的五种理想型状态。罗尔斯呼应了康德的永久和平思想,强调自由联盟应当壮大自身,然后同正派国家和平共处,进而援助和提升三种法外国家进入联盟。何教授指出,罗尔斯的和平是扩展型的,他并不主张世界政治。由此展开,何教授将罗尔斯的八条战争与和平的法则和康德进行对比分析解读:1.各民族要自由独立,其自由与独立要受到其他民族的尊重;2.各民族要遵守条约与承诺;3.各民族平等,并作为约束彼此之协议的各方;4.各民族都要遵守互不干涉的义务;5.各民族都有自卫的权利,除了自卫外,无权鼓动战争;6.各民族都要尊重人权;7.各民族在战争中都要遵守某些特定的限制;8.各民族都有义务帮助其他生活于不利条件下的民族,那些不利条件妨碍了该民族建立正义或开明的政治及社会体制。
何教授指出,罗尔斯的论证不是对目的论的论证,归根结底是基于对人性的思考。罗尔斯的思想类似霍布斯、洛克、卢梭对契约论的政治理想思考,他们的论证起点就是自然状态。这种描述代表了对人性的看法,而罗尔斯设计了无知之幕,不给人性充分信任,即任何人在不知道自己的特定信息时才能进行不利己的决策。在此基础上,何教授又阐明了现实中的正义和法则,他谈到凡是正义原则治理的社会,即便是最差的社会,也是所有最差的情况中最好的。现实中涉及实力时,更要谈法则。因为法则不仅在舆论和道德中,还在现实生活中发挥着无形的作用。在现实的冲击下,人们会出于恐惧去遵守法则,法则起到了重要的依托作用。
在交流互动环节,同济大学人文学院陈家琪教授首先进行评论,谈到永久和平与欧洲和平以及欧盟理念上的连接,陈教授借用格言“人宁肯在希望中错百次,也不肯在绝望中对一次”,突出康德历史理性第四批判的价值。陈教授指出:“永久和平”来自于人类的搭建,它强调自然目的和历史目的的区分,如此用政治的眼光审视哲学和道德问题也开启了政治哲学。
何怀宏教授与同济师生们积极互动,同济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孙磊教授、邵春霞教授、李虎老师和同学们向何教授积极提问,围绕“罗尔斯和霍布斯的思想交集”、“现实环境下开战伦理和战争手段”、“技术进步和战争评价的分析结构”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何教授对问题一一进行细致分析的基础上,还给出了自己的思维框架,激发大家的进一步思考。何教授还谈到哲学家的责任在于把大自然的目的激发出来并公开表达,哲学家要向前举着火炬,而不是做身后的长城。
在讲座的最后,门洪华院长感谢何怀宏教授为国政师生带来的精彩讲座,也感谢各位老师同学们的深刻评论和提问交流。门院长总结道,何教授本次讲座探讨了战争与和平的深刻话题,聚焦康德和罗尔斯两位伟大思想家的经典著作,阐述跨越两百年的理想主义和平构想。何老师讲座中谈到的法则的引导作用极其关键,体现了对人性的观察。门院长强调,从人类历史的进程看,战争与和平总是并行存在,西方哲学界对和平理念的研究是非常重要。何老师谈到的两本著作都是理想主义的诠释,具有深刻的价值,也有一脉相承的学者思维。门院长指出,理想主义表现了对现实主义的批判,对现实主义而言,道德基础和法则追求也是非常重要的,往往发挥着重要的关键性作用。现实主义尽管对人性认知不同,但也有同样的深刻研究,从霍布斯到米尔斯海默,他们对于人性认知的演进,深刻影响了冷战前后国际关系理论的深刻反思。没有理想主义支撑,也不会有现实主义理论的长足发展。何老师的课程让大家对国际关系、政治哲学有了更深入的学习和反思,期待何怀宏教授再次莅临同济大学、为众多学子传经送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