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团员青年推优入党工作办法
(学院党委会议2019年3月12日通过)
为进一步加强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学生党建工作,吸收优秀团员青年加入党组织,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办法。
第一条 被推荐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年满十八周岁的团员青年,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满半年;
(二)自觉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
(三)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发挥团员先锋模范作用,群众基础好,学习、生活作风良好,始终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四)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学习成绩良好;
(五)遵纪守法,自强自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 组织实施
团组织推优入党工作由学院党委统一领导,学院团委具体组织实施,并与学生党支部协调开展工作。
第三条 推优考察主要内容
团组织对团员青年进行全面的考察,主要包含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养、学业情况、公共服务、集体活动等内容。
第四条 推优工作流程
(一)学院团委与学生党支部协调,党支部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申请入党同学名单;
(二)学院团委下达推优工作要求;
(三)学院团委指导团支部组织座谈会听取意见,并对申请入党同学进行综合考察,依据座谈与考察结果,确定团支部初步推优名单;
(四)团支部初步推优名单报学院团委,学院团委组织审核;
(五)经学院团委审核通过的团支部推优名单,下达各基层团支部组织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结果报学院团委,学院团委确定推优名单;
(六)学院团委对拟推优名单及有关材料上报学院党委,学生党支部对团推优同学进行进一步考察。
第五条 本办法由学院党委负责解释。